关于同意周佳凤同志辞职的通知
各部门:
经学校批准,同意信息工程学院合同制辅导员周佳凤同志辞职,请有关部门做好工作交接,请周佳凤同志在接到本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离岗相关手续的办理。
特此通知
上一条:关于高磊等同志岗位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同意刘磊同志辞职的通知
【打印网页】 【收藏网页】 【关闭窗口】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 联系方式:0851-84129706 邮编:550023
ICP备案号:黔ICP备09004643号 版权所有: 贵州开放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