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启动在即,为确保大家在准备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现将相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职称评审的常规性时间安排  
职称评审工作通常在每年的7-12月期间开展,学校在接到省人社厅及省教育厅关于高校系列(主系列)评审工作通知后即启动,经校内申报、初审、复审、学术委员会审核、公示、上会等流程后,按要求一般在9月底前将申报资料送审。评审工作通常在每年12月底结束,各评审单位于次年3月左右印发已通过人员的任职资格通知,学校持任职资格通知在6月底前往省人社厅和各系列评审单位办理任职资格证(即职称证)。  
特别说明:以上时间节点为常规性节点,仅供大家参考,每年的具体时间安排须以当年工作通知为准。
二、职称申报必读文件  
职称评审所涉及的评审条件、工作规则、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等相关内容均已挂人事处(教师工作处)部门网页,大家可在网页“职称评聘”栏目或“政策法规”栏目处下载,所涉及的都是职称申报必读内容,具体为:  
(一)贵州省高校、实验、工程、会计、图书资料、档案、研究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2014年新标准):这是职称申报必须达到的基本条件,各系列标准不一样,请注意不要混淆。  
(二)贵州省职称评审工作规则(黔人社厅通【2016】273号):该通知对职称评审程序及各阶段的工作要求作出规定,其附件中有申报职称所需要的评审表、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表格。  
(三)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职称申报对于继续教育有明确的学时要求,大家在早期准备时请依据《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02号)进行,同时请依据《关于下发<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黔人通【2007】290号)进行学时的折算、登记和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审鉴。  
(四)职称评审有关不规范学术刊物的通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4年职称评审有关不规范学术刊物的通报》(黔教办师【2015】6号)中对于职称评审中不规范刊物及其特征进行了说明,大家在进行职称申报时须参照该通报进行论文自查,如属于通报范围内的刊物则不要进行提交,否则在送审过程中将面临作情况说明或是被追究责任。  
特别说明:该通报主要涉及高校、实验两个系列。
(五)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这是教育部2016年颁布的第40号令,对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作了明确规定,请大家参照自查。  
三、学校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相关事宜  
(一)由于各系列评审单位各不相同,各评审单位每年下发评审工作通知的时间以及相关的时间节点也不尽相同,而学校须在教育主管部门省教育厅印发高校和实验两个学校主系列评审工作通知后,才印发校内评审工作通知。为确保大家有充分的时间筹备,在各辅系列评审工作通知发布后,人事处会先行转发让大家着手准备,后在学校统一的评审工作通知中另做详细安排。经咨询相关评审部门,目前已发布评审工作通知的只有图书、资料系列,人事处已转发至部门网页,请大家前往浏览。  
(二)到目前为止虽然省人社厅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已下发,但学校须在接到教育主管单位——省教育厅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后方能启动,预计我校今年的评审工作通知会在暑假期间发布,届时会将工作通知挂在人事处部门网页以及人事处群共享、贵州电大职院办公室群共享,并张贴于两个校区公告栏,同时通过短信平台向各部门联络员发送短信进行提醒,敬请大家随时关注。  
特别提醒:人事处部门网页浏览路径为:学校官网——机构设置——人事处(教师工作处)
四、如有疑问,请随时咨询人事处(教师工作处),联系人:陈青梅,联系电话:181**955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