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现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教师节优秀人物表彰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1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文件精神开展推荐工作,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一、“贵州省优秀教师”由经济管理学院、商业与贸易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基础部(马克思主义教学部)、远程教育教学部各推荐1名专业教师,“贵州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由各部门各推荐1名教育管理人员,学校进行审核、评选、公示后按规定推荐“贵州省优秀教师”“贵州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各1人报省教育厅。
二、各部门推荐的人员需按要求填报《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或《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见黔教师发﹝2017﹞146号文件附件),报送的纸质版须由部门负责人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报送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305813427@qq.com。
三、根据文件精神,此次评选表彰实行差额推荐,最终入选名单以上级相关部门公布为准。
四、请各部门务必在7月25日下午17:00前将推荐人员的资料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工作处),逾期未报视为自动弃权。
五、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教师工作处),联系人:陈老师 0851-84129706